事项名称 |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流程图 |
办理机构 |
人才交流中心科904室 |
办理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
办理对象 |
社会组织和公民 |
申请受理条件 |
无 |
所需材料 |
1.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2.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场地证明、从业人员学历证明等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 |
办理地址 |
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人才交流中心科904室 |
乘车路线 |
乘2、4路公交车到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 |
办理电话 |
0477-8599885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程序 |
见流程图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收费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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