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来源: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5-01-12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办理机构 人才交流中心科室904室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 社会组织或公民
申请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1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2、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场地证明、从业人员学历证明等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 (注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原件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以及格式要求)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管委会人才交流中心科904室
乘车路线 乘2、4路公交到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下车
办理电话 0477-8599885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见流程图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项目
备注

  主办机构:康巴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

  责任人: 毛友刚         

      人才交流中心() 责任人 :李强      

  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审批范围和条件(包括前置条件):     

  申报材料:1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2、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场地证明、从业人员学历证明等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

  (注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原件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以及格式要求)

  办结时限:

   康巴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管委会904 

  咨询电话: 0477-8599885         

  投诉电话:   0477-8599881         受理地址:管委会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