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机构:康巴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委/办) 、
责任人: 毛友刚
人才交流中心科(室) 责任人 :李强
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无
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审批范围和条件(包括前置条件): 无
申报材料:1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2、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场地证明、从业人员学历证明等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
(注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原件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以及格式要求)
办结时限:
康巴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委/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管委会904室
咨询电话: 0477-8599885
投诉电话: 0477-8599881 受理地址:管委会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