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许可审批
来源: 公用局 生成日期: 2016-05-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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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城市排水许可审批
办理机构
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理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
企业,个人
申请受理条件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表,领取排水许可证申请表并上报相关资料
办理地址
行政综合楼309室
乘车路线
1路、2路、4路公交车
办理电话
0477-85958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详见流程图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备注
城市排水许可流程请详见附件《康巴什新区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