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城市人行道审批
来源: 公用局 生成日期: 2015-06-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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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挖掘城市人行道审批
办理机构
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管理规定(鄂政发〔2005〕12号)
办理对象
企业、个人
申请受理条件
书面申请、平面位置图
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平面位置图
办理地址
行政综合楼309室
乘车路线
1路、2路、4路公交车
办理电话
0477-85958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办理时限
1个半工作日
办理程序
详见流程图
收费标准及依据
内价费字[1995]1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