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城市人行道审批

来源: 公用局     生成日期: 2015-06-29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挖掘城市人行道审批
办理机构 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管理规定(鄂政发〔2005〕12号)
办理对象 企业、个人
申请受理条件 书面申请、平面位置图
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平面位置图
办理地址 行政综合楼309室
乘车路线 1路、2路、4路公交车
办理电话 0477-85958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办理时限 1个半工作日
办理程序 详见流程图
收费标准及依据 内价费字[1995]1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