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

来源: 国土分局     生成日期: 2015-07-24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划拨土地使用权
办理机构 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用地办公室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办理对象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项目;
申请受理条件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所需材料 建设用地申请表、申请划拨文件、发展局转发发改委批复文件的函(要求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发改委的批复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加盖市规划局的公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盖市规划局的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用地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用地单位公章)、示意图、宗地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受理。
办理地址 管委会030A
乘车路线 4路
办理电话 8595993
办理时间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之日起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见正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备注

划拨土地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