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划拨土地使用权 |
办理机构 |
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用地办公室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办理对象 |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项目; |
申请受理条件 |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
所需材料 |
建设用地申请表、申请划拨文件、发展局转发发改委批复文件的函(要求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发改委的批复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加盖市规划局的公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盖市规划局的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用地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用地单位公章)、示意图、宗地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受理。 |
办理地址 |
管委会030A |
乘车路线 |
4路 |
办理电话 |
8595993 |
办理时间 |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之日起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程序 |
见正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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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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