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流程

来源: 发展局     生成日期: 2015-02-10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流程
办理机构 康巴什新区发展局
办理依据 见正文
办理对象 办理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企业
申请受理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支持性材料齐全
所需材料 见正文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916室
乘车路线 惠通1路、2路、4路、空港1路、2路
办理电话 8595962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办理时限 见正文
办理程序 见正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备注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出具的申请文件(原件) 

2、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原件) 

3、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法规依据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6令)

2、《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26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