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制定和调整办事指南

来源: 发展局     生成日期: 2015-02-10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价格制定和调整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康巴什新区发展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
办理对象 办理价格制定和调整的企业
申请受理条件 见正文
所需材料 见正文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918室
乘车路线 惠通1路、2路、4路、空港1路、2路
办理电话 8595995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成本监审、上级批准时间)
办理程序 见正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
备注

一、定价内容:

    1.重要商品价格制定和调整;

    2.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制定和调整;

    3.重要公用性事业价格制定和调整;

    4.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

    5.重要专业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

    6.房地产价格制定和调整;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

    3.《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

三、职能受理范围:

   我局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中规定由国家、自治区、市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部分资源性产品、重要公用性事业、重要公益性服务、重要专业服务、房地产价格的初审转报,或得到授权的相关商品、服务等的价格制定。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合法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符合《价格法》及有关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审批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一式三份),申请内容包括:收费单位性质、编委的批文经费来源、制定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2.相关文件依据;

    3.收费成本测算情况、(原收费项目收支情况等有关材料)。

    4.成本认证报告结论(经营、服务性收费)

六、审批流程:

    初审转报:受理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领导审批——上报上级批准(——待上级下发批准文件后核发收费许可证)

    授权定价:受理—审核—(成本监审、听证等)—批准(——核发收费许可证)。

七、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成本监审、上级批准时间)。

八、是否收费:否